轉發(fā)《關于開展2016年武漢大學教學改革建設項目立項的通知》
各教學單位:
學校今年繼續(xù)組織2016年校級教學改革建設項目立項工作。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類別
教學改革建設項目涉及的領域包括:1.高等教育發(fā)展戰(zhàn)略研究;2.通識教育改革與發(fā)展研究;3.人才培養(yǎng)模式改革與創(chuàng)新研究;4.專業(yè)、課程建設與改革;5.藝術教育、體育與促進大學生全面發(fā)展研究;6.實踐教學改革與大學生創(chuàng)新能力培養(yǎng);7.教學方法、手段與考試改革研究;8.混合式教學與翻轉課堂教學模式研究;9.教師教學發(fā)展專題研究;10.自選項目。
以上1-9類別項目在學校評審時將予以優(yōu)先考慮,鼓勵跨學科、跨學院(系)申報,其中第9類“教師教學發(fā)展專題研究”項目的評選由武漢大學教師教學發(fā)展中心另行通知。
二、申報條件
在職教師、教學管理人員等均可申報,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,主持人不得同時申請兩個及以上教學改革建設項目。
各學院(系)按照專任教師數(shù)量,其項目限報數(shù)分為三個等級:100人以下的學院(系)限報3項,100-199人的學院(系)限報4項,200人及以上的學院(系)限報5項。
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,課題主持人僅限1人,參研人員一般在5人左右(含主持人)。
三、申報程序和經費支持
在教師個人申報的基礎上,各教學單位應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,并擇優(yōu)推薦,學校終審后予以公布。
學校對立項項目給予2-3萬的經費支持,分年度下?lián)埽鹘虒W單位可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,建設周期為2-3年。學校將對教學改革建設項目進行驗收檢查,通過驗收的項目,學校將繼續(xù)給予經費資助;暫緩通過驗收的項目,將暫停經費支持,直至下次通過驗收;取消立項的項目,學校將終止經費支持,并追究項目負責人及相關單位的責任,在兩年內不受理該項目負責人提出的研究立項申請。
四、工作安排
申請者提交教學改革建設項目申請書一式3份,每個申報項目必須附有所在單位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論證意見。各教學單位統(tǒng)一匯總后將《武漢大學教學改革建設項目申請書》(附件1)、《武漢大學教學改革建設項目匯總表》(附件2)的紙質材料、電子文檔一并報送。
請欲申報的老師于6月1日前將申請書一式三份,論證意見(無格式要求)一式一份交教辦,以上材料電子版發(fā)至[email protected]..按照武漢大學規(guī)定,我院可申報三項。